电子竞技下载“‘鸟苏’啤酒使用的标识与涉案注册商标相比较,两者极为近似,构成商标侵权。同时,南京鸟苏啤酒公司与另外3家公司共同实施了侵权行为,应承担连带责任。”南京中院办案法官卢山介绍,“鸟苏”啤酒的包装装潢与涉案红罐装乌苏啤酒虽存在细节元素差异,但整体高度近似,南京鸟苏啤酒公司成立时,新疆乌苏公司的企业字号“乌苏”已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。双方属于同业竞争者,南京鸟苏啤酒公司在应当知晓的情况下仍使用了高度近似的“鸟苏”作为企业字号,“搭便车”的主观意图明显,有悖于经营者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,构成不正当竞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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